各单位:
省财政厅近期开通了2025年采购预算追加通道,为保障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,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。
一、追加对象
经各单位审慎决策,确需追加采购预算的30万元以上的设备。
二、追加条件
1. 符合学校和部门规划。采购项目追加须对照校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、重点工作任务,以及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。
2. 明确的资金来源。采购项目应有已确定的足够经费。
3. 充分的采购理由。采购项目需提交采购立项论证报告。
4. 集体决策审批。各单位集体决策同意,其中大型仪器设备须报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审批。
三、追加途径
进入我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,路径入口(http://cgzx.njnu.edu.cn/sso/index.htm)。
四、其它说明
1. 按照“无预算不采购”政策,未申报的项目将无法进行采购。
2. 采购项目按照不同采购品目要求分类汇总申报,分类品目见采购管理系统。
3. 采购管理系统追加采购申报开放至2025年5月27日17:00。
4. 咨询电话:龚老师 18951891177。
南京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(采购中心)
2025年5月20日
上一篇: 关于编制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
下一篇: 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